我是大陸四川成都人,我喜歡男生也喜歡女生,但我希望將來跟我生活在一塊的是一個男生。
第一次「見」到他是2012年底最後兩三天,在台灣的一個同志網站上。吸引我的不是他的照片,而是他個人介紹中「不解釋,不多說」六個字,這六個字讓我想起了我的前男友。於是我在網站上給他留言,留下了我的QQ號碼,希望他能加我為QQ好友。
2013年1月3日,我們在QQ上第一次碰到。他看見了我的留言後,專門安裝了QQ通訊軟體,申請了QQ號碼。隨著聊天的深入,瞭解的增多,我發現我逐漸喜歡上了這個台南的圈內人。在之後的40天,我知道了他叫睿,他的生日,他的家庭和他的工作。
愛情這玩意,有時候你追尋幾年都無法找到,有時候你不刻意追尋無心插柳柳成蔭。我喜歡上睿可能就屬於後者吧。在我們認識的第25天(2013年1月27日晚),睿第一次暗示也喜歡我,第39天(2013年2月10日,除夕夜後的春節凌晨),睿第一次叫我「老公」。當他叫我「老公」後,我知道,我應該開始為我們的將來開始盤算和奮鬥了。
將愛情的衝動感性拋到一邊,回歸理性靜靜的思考這段感情的前途,能修成正果走到一塊生活在一塊的機會微乎其微。我們之間除了生活背景,性格,年齡,愛好等差異外,還得面對外界世俗的壓力,而更大的阻力是中間隔著一條要命的寬廣海峽。一條海峽,兩個世界,兩個政府,兩種制度。地理的距離在這個地球村時代很容易克服,難以克服的是我們這些普通人不能決定的兩岸開放進程和兩岸民法制度。
因為睿還要照顧父母,再加上對大陸認識的偏差,不願意將來到大陸生活。我們的未來出路就變得只剩下一條,那就是我到台灣去。可是,大陸人到台灣,並沒有台灣人到大陸來那麼方便,那麼容易:
1.台灣人到大陸來可以自由行,而我到台灣去只能跟團(台灣開放大陸自由行的城市只有11個,我戶籍所在地並不在這11個城市)。跟團代表什麽?到了台灣不能脫團,一次台灣遊,我和睿能見面的機會,可能就是旅遊團在台南停留的晚上,目前大陸旅遊團在台南停留最多兩天一夜。
2.台灣人持台胞證可以在大陸停留三個月,三個月後可以不用出境就可延簽,而我到台灣的停留時間只有15天就得出境(自由行),要再到台灣,還得再辦手續。
3.台灣人在大陸隨便找工作,想自己做點小買賣,持台胞證就能辦下營業執照。陸配在台灣都要數年后才有工作權,何況對於我們這些不被承認婚姻關係的同志來說,要想在台灣工作或創業可能比登天還難。沒有工作就沒有物質基礎,沒有物質基礎還何談生活和愛情?
兩岸目前都不認可同志婚姻,但結合其他法律規定,兩岸同志得到對方政府待遇卻是有很大差距的。台灣同志可以到大陸來和男友同居,而大陸同志卻無法到台灣跟男友同居。